今天,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无人机的最新规定。该摘要接近一千字。而完整的 624 页规定手册,约 17 万字,其篇幅与约瑟夫·海勒的《第二十二条军规》相当。这些规定酝酿已久,其深度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充分消化。以下是我们目前所知的内容。
来自 FAA 的新闻稿
以下是 摘要中的一些要点
- 这些规定适用于重量不超过 55 磅的无人机。
- 无人机必须在飞行员(或观察员)的视线范围内飞行。
- 第一人称视角飞行(例如,无人机摄像头将视频流传输到飞行员佩戴的护目镜中)不被允许。
- 允许的最大速度为 100 英里/小时。
- 飞行高度不得超过地面 400 英尺。
以下是摘要中关于无人机递送的具体规定
如果公司或个人希望以不同于这些规定的方式飞行无人机,他们可以向 FAA 申请获得豁免证明,如果获得批准,将赋予他们法律上的例外。这些规定是朝着无人机法律模糊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,尽管我确信在完整的规定文本中仍有许多待定和待发现的内容。
如果您希望深入研究,这是 完整规定。